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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在申请专利前的自我保护
2009-11-17 22:06:35发表  已被浏览过6734次    作者:admin

    问:我有一项技术,在申请专利前应该怎么保护,为什么要保护?

    答:未取得专利证书前,技术不要扩散,不要在公开场合公开自己的技术。因申请保护的东西需要具备新颖性,而公开就是破坏了新颖性。

    专利法所说的新颖性是指:

  (1)在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

  (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乃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因此,在提交申请以前,申请人应当对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作普遍调查,对明显没有新颖性的,就不必申请专利。

     上面也有除外的情况,以下情况并不破坏新颖性:

    (1)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2)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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