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 马克吐温 出处《联邦党人文集》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设为首页招聘英才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66909210 0514-87325456
2024年4月17日 星期三   
导航列表  24小时QQ咨询
 苏中OA系统
首页 信息中心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无效|合同 专利诉讼 专利展示 案例 苏中简介 年费查询 留言咨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苏中首页>>信息中心>>通知公告>>详情

信息中心
年费计算器
子频道导航
紧急通知
专利合同
专利统计
政策法规
专利动态
专利常识
典型案例

欢迎使用 在线年费计算器 ,请登录 http://www.yzszzl.com/search/

与专利侵权诉讼有关的问题
2009-11-17 14:46:58发表  已被浏览过6312次    作者:admin

    一、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除了级别管辖外, 还有地域管辖间题, 即由专利侵权行为提起的处理请求或诉讼, 由侵权行为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无形财产该无形财产可以同时为数人所拥有和使用同时一项专利的利用行为又分为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四种方式, 因此, 数人不同地域、不同方式的侵权行为就有可能同时存在。所以专利权人应首先弄清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 并向有管辖权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讲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创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 由该产品的制造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 当制造地不明确时, 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
    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方法的, 由该侵权行为人所在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
    ③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的, 由进口报关所在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
    ④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 但给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 由假冒行为地或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⑤对于两个以上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侵权案件, 专利权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起诉的, 则由最先立案的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管辖。

    二、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要求当事人行使诉讼权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时间期限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得知侵权行为是指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确切知道侵权行为已经发生如从市场上购得产品, 在电视、广播及报刊中发现侵权产品的梢售广告等情况应当得知侵权行为是指在客观上应当知道而主观上无法证实的一种推定, 如普通消费者或者同行业的人都已知道侵权产品在销售, 而专利权人却声称自己不知道, 在这种情况下就应推定专利权人已经知道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提出抗辨应出具得知或应当得知的证据,交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三、举证责任倒置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原告举证原则, 即谁提出控告谁负责举证。这一原则在方法专利的侵权诉讼中不宜适用。因为生产方法是在企业内部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 外人无法了解清楚, 专利权人要控告其侵权不采取非法手段就难以获得证据这种情况下不利于保护专利权因此专利法规定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 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这一规定称之为举证贵任倒置。在实行举证贵任倒置原则时,应当考虑保护被告的商业利益特别是当被告使用的是一种新创造的未公开的方法时更应如此, 同时被告也有权要求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在保密状态下进行听证。

    四、诉讼中止
    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 被告经常采用以反诉专利权无效为抗辨手段, 因为审理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机构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而不是各级专利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 因此当被告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专利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就应当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权有效或无效的决定生效后再恢复诉讼程序为了防止侵权行为人利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而故意拖延诉讼时间,继续实施侵权行为, 同时也为了有效的依法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了如下规定①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须在签辩期间15天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辨期间内请求宜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②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辨期间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上一篇: 技术在申请专利前的自我保护
    下一篇: 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您觉得本篇文章对您是否有用?(点击投票)
访客留言
 
暂无留言或咨询
 
您的姓名:
QQ 邮箱: @qq.com 管理员答复时系统通知我
留言正文:
提示:提交信息后系统需发邮件通知管理员,网页可能会卡住几秒钟!
请输入验证码:  6424  
欢迎留言,大家可以一起探讨哦 !
您的咨询,如在工作时间,将于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最迟不超过1天 !
专利信息推荐
 
如何将个人的发明专利变更给公司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区别
专利诉讼
何谓提前公开?
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要求提交样品吗?
专利权可以继承吗?
医药处方能否申请专利?
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申请发明专利提前公布有何利弊?
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多久会领到专利证?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办理申请专利登记薄副本程序
专利能否保护一种新的行业
怎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恢复权利手续与变更手续可同时办理吗?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什么是专利产品?
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专利申请时间
更多您可能关心的专利信息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留言咨询
客户专利申请咨询请到正规留言区>>咨询留言<< 电话:0514-87325456 邮箱:yzszzl@163.com


快速导航:关于我们||专利政策||通知公告||专利代理||专利标准||专利咨询||专利检索||专利案例||申请指南||专利常识||查看留言

|扬州专利事务所|扬州专利代理|扬州专利申请|专利合同备案|注册会员|网站管理| 网站地图XML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3幢办公1803/1804室 yzszzl@163.com tel 0514-87325456 苏ICP备12034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