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 马克吐温 出处《联邦党人文集》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设为首页招聘英才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66909210 0514-87325456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导航列表  24小时QQ咨询
 苏中OA系统
首页 信息中心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无效|合同 专利诉讼 专利展示 案例 苏中简介 年费查询 留言咨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苏中首页>>信息中心>>通知公告>>详情

信息中心
年费计算器
子频道导航
紧急通知
专利合同
专利统计
政策法规
专利动态
专利常识
典型案例

欢迎使用 在线年费计算器 ,请登录 http://www.yzszzl.com/search/

专利申请说明书的要求
2009-11-17 18:11:52发表  已被浏览过7276次    作者:环球经贸网

    问:专利申请中对说明书有什么样的要求,技术一定要充分公开吗?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必须清楚完整,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顺利实现为准,即,专利必须充分公开。

    在有些专利申请中,由于申请人在技术方案中的关键问题上有所保留,致使专利申请失去专利性而被专利局驳回。如果某一点技术秘密确实需要保留的话,应当在有完整的、必要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至少有一种方式或实施例可以实现该项发明创造,而将另一种更好的特征方式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留。但这种方法且不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果别人也发现了这一点并取得专利,反过来会制约你的产品技术。

    如果确实是一种独到独有的技术秘密,也并不是非申请专利不可,例如美国的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民间祖传中药秘方,在保证不失传的前提下,都是采取不申请专利而惟我独知的策略独占市场。采取这种方式的首要条件是自己能够独立实施。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咨询热线:0514-87325456

    上一篇: 专利公开时间、专利公开日
    下一篇: 技术在申请专利前的自我保护
 
您觉得本篇文章对您是否有用?(点击投票)
访客留言
 
暂无留言或咨询
 
您的姓名:
QQ 邮箱: @qq.com 管理员答复时系统通知我
留言正文:
提示:提交信息后系统需发邮件通知管理员,网页可能会卡住几秒钟!
请输入验证码:  7508  
欢迎留言,大家可以一起探讨哦 !
您的咨询,如在工作时间,将于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最迟不超过1天 !
专利信息推荐
 
专利申请原则
专利年费计算参考表
如何填写恢复专利权请求的理由
专利申请国家优惠政策
专利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条件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
扬州专利申请
性能不稳定的发明不能获专利
如何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本站停止使用cn域名
与专利侵权诉讼有关的问题
技术在申请专利前的自我保护
面对专利纠纷,损失赔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自助计算年费系统上线
过期没有缴纳专利年费怎么办?
专利公开时间、专利公开日
在我国,涉及专利的纠纷有哪些?
如何恢复专利权?
更多您可能关心的专利信息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留言咨询
客户专利申请咨询请到正规留言区>>咨询留言<< 电话:0514-87325456 邮箱:yzszzl@163.com


快速导航:关于我们||专利政策||通知公告||专利代理||专利标准||专利咨询||专利检索||专利案例||申请指南||专利常识||查看留言

|扬州专利事务所|扬州专利代理|扬州专利申请|专利合同备案|注册会员|网站管理| 网站地图XML   苏中专利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3幢办公1803/1804室 yzszzl@163.com tel 0514-87325456 苏ICP备12034879号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