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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费用减缓的常识
2010-2-26 11:26:32发表  已被浏览过9548次    作者:许春光

    在专利申请中,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根据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根据相关政策,在我国,可以减缓的专利费用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利申请费

    注意:这里并不包括公布印刷费、专利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复审费

    (4)年费(自授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费用减缓的相关手续

    这里主要区分是申请人自己申请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

    (1)我们先考虑申请人自己申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提交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如果是单位申请的还应当附具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个人申请的,则不需要提交费用减缓证明文件,仅仅需要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即可,并由本人签字。由此,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提交声明)的情况:

     此时还是需要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不同的是此时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由代理机构代为签章。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减缓手续的,可以在专利委托书中注明,同时也可以单独提交。

     相关结果

    费用减缓请求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予以批准并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同时注明费用减缓的比例和种类。费用减缓请求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减缓的理由。

 

相关链接

   专利退款相关常识

   关于专利费用减缓的常识  

   常见专利费用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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