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 马克吐温 出处《联邦党人文集》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设为首页招聘英才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66909210 0514-87325456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导航列表  24小时QQ咨询
 苏中OA系统
首页 信息中心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无效|合同 专利诉讼 专利展示 案例 苏中简介 年费查询 留言咨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苏中首页>>信息中心>>通知公告>>详情

信息中心
年费计算器
子频道导航
紧急通知
专利合同
专利统计
政策法规
专利动态
专利常识
典型案例

欢迎使用 在线年费计算器 ,请登录 http://www.yzszzl.com/search/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
2014-9-28 10:20:17发表  已被浏览过11022次    作者:许春光

本站网友 刘峰 于2014-9-11 13:14:04 在本站【专利退款相关常识】文章中提出问题,具体的问题是:

我的一项专利同时申报了实用新型和发明,现在实用新型已批下来一年了 我还能改动一下发明专利的部分资料吗?能改动的话要怎么改?

本站拓展下:如果要主动修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该如何处理,被动修改该如何处理,期限有什么限制?

咨询详情请见:http://www.yzszzl.com/xh_look_changshi_36.html


针对上述问题,对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问题进行答复:


(一)修改分两种修改

(1)主动修改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主动申请。”
如果错过上述两个主动修改的期限,那么您不能再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主动修改。
(2)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修改
若您错过上述主动修改的时机,只能对发明专利进行被动式修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主动修改还是被动修改,都需要遵循《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具体规定是:“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三)结论:

您的发明专利想修改的话,主动修改的时机只能是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这两种情况。过了这两种情况,只能针对审查员的答复进行修改。

无论哪种情况的修改,都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若针对审查员的审查意见答复,必须仅针对审查员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不能主动增加内容或者改变技术特征等等,导致与原申请技术方案不同而超范围。

考虑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修改属于法律性的文件,一件发明专利撰写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您的专利能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以及获得专利权后能否真正得到保护,故,建议您找专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PS:修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修改简要说明

(1)若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修改,只能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进行主动修改,过了这两个月期限一般不能再进行主动修改,此外,还要注意的是,主动修改必须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实用新型不能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能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若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超出了两个月的期限,只能针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即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欢迎对本文内容进行留言探讨


建议您再关注以下内容

目前专利年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过期没有缴纳专利年费怎么办?

    上一篇: 专利权终止后还能不能宣告专利权无效?
    下一篇: 无效宣告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意事项
 
您觉得本篇文章对您是否有用?(点击投票)
访客留言
 
暂无留言或咨询
 
您的姓名:
QQ 邮箱: @qq.com 管理员答复时系统通知我
留言正文:
提示:提交信息后系统需发邮件通知管理员,网页可能会卡住几秒钟!
请输入验证码:  5667  
欢迎留言,大家可以一起探讨哦 !
您的咨询,如在工作时间,将于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最迟不超过1天 !
专利信息推荐
 
专利权的定义与分类
扬州申请专利流程-专利申请
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地域管辖权
如何判断外观专利的近似?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如何将个人的发明专利变更给公司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的初审要求提交样品吗?
专利权可以继承吗?
一种产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请专利吗?
医药处方能否申请专利?
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声明
缴纳相关费用之后,多久会领到专利证?
专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何谓提前公开?
办理申请专利登记薄副本程序
专利能否保护一种新的行业
恢复权利手续与变更手续可同时办理吗?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申请发明专利提前公布有何利弊?
更多您可能关心的专利信息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留言咨询
客户专利申请咨询请到正规留言区>>咨询留言<< 电话:0514-87325456 邮箱:yzszzl@163.com


快速导航:关于我们||专利政策||通知公告||专利代理||专利标准||专利咨询||专利检索||专利案例||申请指南||专利常识||查看留言

|扬州专利事务所|扬州专利代理|扬州专利申请|专利合同备案|注册会员|网站管理| 网站地图XML   苏中专利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3幢办公1803/1804室 yzszzl@163.com tel 0514-87325456 苏ICP备12034879号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