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 马克吐温 出处《联邦党人文集》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设为首页招聘英才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5366909210 0514-87325456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导航列表  24小时QQ咨询
 苏中OA系统
首页 信息中心 业务介绍 专利申请|无效|合同 专利诉讼 专利展示 案例 苏中简介 年费查询 留言咨询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苏中首页>>信息中心>>专利常识>>详情

信息中心
年费计算器
子频道导航
紧急通知
专利合同
专利统计
政策法规
专利动态
专利常识
典型案例

欢迎使用 在线年费计算器 ,请登录 http://www.yzszzl.com/search/ 申请专利找我们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电话:0514-87325456 专业专利代理、真诚为您服务

有关权利要求中材料特征的审查
2014-9-30 9:53:23发表  已被浏览过7119次    作者:网络

    涉及权利要求中含有材料特征的审查一直是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的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材料类问题实质上涉及物质的组分、分子结构、金相结构等,在审查实践中物质的组分在不同的技术领域撰写形式差异较大,在化学、医药等领域,物质的组分通常表现为物质的含量,例如,重量比、体积比等;在建筑、食品、纺织等领域,物质的组分通常表现为多种物质的“混合”;在某些情况下又与产品的构造混淆,例如:产品表面附有掺有粘结剂的荧光粉。对物质组分的认定是目前实用新型审查实践中争议较大、难于统一认识的问题,而且要解决该问题涉及的理论难度和实证难度均较大。目前,实用新型部对材料特征的审查作出了相对统一的如下审查规则:

    根据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6.2.2的规定,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涉及材料本身的技术方案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将已知材料应用在具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如果权利要求中包含对材料本身的限定,例如包含对材料有关组分或西方含量的限定,由于在初步审查中难以判断其是否为已知材料,均视为对材料本身的限定,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对于权利要求中材料特征的描述明显包含两种或以上组分的情形,审查员就当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以及说明书的有关描述作如下审查:

    1、上述材料特征明显为已知材料的,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中删除材料组分,只保留已知材料的名称。

    2、上述材料特征明显为新材料的,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3、无法判断上述材料特征是否明显为已知材料的,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质疑,并提示申请人,如果该材料特征属于已知材料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并对申请文件按照前述第1条规定进行修改。待申请人答复后,如果审查员认为该材料牲属于已知材料的,则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否则就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客体。

    4、如果上述材料特征系已知材料,但是现有技术中并不存在该已知材料的名称,应当提示申请人可以在说明书中为这种已知材料自定义一个名称,然后将该自定义的名称写入权利要求中。

    下面结合上述规定列举三个具体案例作进一步说明。

    案例1

    权利要求:一种防化服,其特征在于:内层材料为掺活性炭聚酯纤维织物,其中织物的经向密度为200-250/10cm,纬向密度为130-150/10cm,织物的单位面积质量为150-250g/10m2。

    按照上述第1条规定,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以及说明书的有关描述,审查员能够判断“掺活性炭聚酯纤维织物”为已知材料名称,则该权利要求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不必要求申请人作修改。

    案例2

    权利要求:一种速拼免饰墙体板材,由仿木火龙骨层、仿木防火板层和饰面层三部分组成,其特征是:仿木防火龙骨层是由农作物秸秆、木质废料与防火胶结剂经粉碎、混合、搅拌、压模一次性成型的多根条状与支撑组成的框架结构……

    上述权利要求中对仿木防火龙骨层的限定明显记载有组分特征、方法特征,但是审查员无法判断上述材料是否明显为已知材料,这时可以按照上述第3条元宝处理。如果申请人在说明书中为这种组分开成的材料定义一个名称,如“秸秆刨花板”,并提供证据证明该“秸秆刨花板”为本领域的一种已知材料,那么允许申请人将权利求修改为:“一种速拼免饰墙体板材,……其特征是:仿木防火龙骨层是由秸秆刨花板多根条状与支撑组成的框架结构……”。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该“秸杆刨花板”系已知材料,则该权利要求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案例3:

    原权利要求:1、一种测定土壤、肥料、水质中氮含量的测定管,该管在真空等截面玻璃管中装有测定液,其特征在于:铵态氮的测定液中含蒸馏水、升汞或碘化钾、氢气化钠物质,测定液在管中的高度H1:H2=1:(5~7)。

    由于该权利求中的材料特征:铵态氮的测定液,明显含有两种以上组分,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约第三款的规定。并且,如果审查员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能力以及说明书的有关描述,无法判断该铵态氮的测定液明显属于已知材料,审查员应当按照上述第3条规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作了修改:

    1、一种测定土壤、肥料、水质中氮含量的测定管,其特征在于:该测定管是装有铵态氮的测定液的等截面玻璃管,其一端有与真空等截面管连通的毛细玻璃管段,测定铵态氮专用液高度H1与留空等截面管高度H2之比为1:(5~7)。

    经申请人答复后,将权利要求中“铵态氮的测定液”的组分删除。如果没有提供该铵态氮的测定液系已知材料的相关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铵态氮的测定液系已知材料,尽管权利要求中的铵态氮的测定液没有材料组分的描述,则该权利要求仍然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能够证明该铵态氮的测定液系已知材料,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属于实用新开专利的保护客体。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要求优先权的注意事项
 
您觉得本篇文章对您是否有用?(点击投票)
访客留言
 
暂无留言或咨询
 
您的姓名:
QQ 邮箱: @qq.com 管理员答复时系统通知我
留言正文:
提示:提交信息后系统需发邮件通知管理员,网页可能会卡住几秒钟!
请输入验证码:  7062  
欢迎留言,大家可以一起探讨哦 !
您的咨询,如在工作时间,将于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最迟不超过1天 !
专利常识推荐
 
专利代理实务:罚则
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专利申请时需要分案申请的情况
什么是专利
专利代理人
在先申请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情形
实行专利制度的核心意义
如何理解发明具有显著进步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有效期限
如何理解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和共同点
独立权利要求修改时注意事项
专利有哪些种类?
专利权保护范围以什么内容为准?
专利代理人可以申请专利吗?
新申请撰写中功能上位化常用的技巧
扬州哪里可以申请专利?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实务考试大纲
专利转让费的结算方式
图片或者照片能够作为说明书附图吗?
专利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是什么?
更多您可能关心的专利常识 点击查看更多 点击留言咨询
客户专利申请咨询请到正规留言区>>咨询留言<< 电话:0514-87325456 邮箱:yzszzl@163.com


快速导航:关于我们||专利政策||通知公告||专利代理||专利标准||专利咨询||专利检索||专利案例||申请指南||专利常识||查看留言

|扬州专利事务所|扬州专利代理|扬州专利申请|专利合同备案|注册会员|网站管理| 网站地图XML   苏中专利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3幢办公1803/1804室 yzszzl@163.com tel 0514-87325456 苏ICP备12034879号 苏公网安备32100202010605